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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停车费、顺电管理费、洗车场占车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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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敏 发表于 2010-3-4 00: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0-3-4 01:14 编辑

[suogua]    (2010-3-2 15:50:24)  □(天然居:bbs.szhome.com)

    停车场归属,公共场地产权明确,顺电管理费,停车场收费归属是大问题,支持业委会首先过问,但这估计不是一下就可以搞清楚,谢谢
  关于卫生:是不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每天都要把ABC栋前面广场周围拖干净点?很多小孩在那里玩很脏的
  关于地面停车场:那个洗车场占了好几个停车位,还有收废品的阿姨也差不多要占两个位,业委会是不是研究一下是否继续?
  还有,从财务报表看,好像他们是亏的,那么大一个小区还会亏?我们是不是考虑合时的时候换一家自己能够赚钱又能把小区搞好的物业公司?
  谢谢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3-4 00: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签署物业合同前,我们过半数业主联署要求物业无权擅自将业主的钱交给第三方(开发商),即便地下停车场有产权纠纷,那也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事,物业为什么插手呢?
现在看,物业公司可能还在做吃里扒外的事,在擅自转移业主共有资金(按照佣金制的合同,所有物业费收入依然为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只有10%支出的佣金);

如果说前任业委会听之任之,现在我们就必须制止这种情况!这个问题狗不如认为很严重,请物业公司及管理处认真对待。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3-4 0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电管理费的问题,管理处也应有个回复:为什么大家都按合同交每平方米2.8元的管理费,天健开发商就能例外?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以后如何保证天健开发商作为小区业主,对顺电7000多平方米足额缴纳管理费?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3-4 01: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洗车场占停车位的问题,与会所被管理处(以小区的名义)要回来之后转手出租给商业机构的性质一样,都是管理处利用小区公共资源,弥补小区“亏空”的行为。

在目前小区停车位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小区会所公共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将公共空间出租进行商业性牟利,我想这也须物业公司认真对待,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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