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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大会表决票内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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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 发表于 2010-10-11 21: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刘 于 2010-10-11 21:58 编辑

各位业委会委员,各位业主,大家好!
刚收到由社区工作站同志下发的正式表决票,可能是以前没有特别留意的原因,本打算勾选相关表决事项的,但发现4条条款的内容有定义不清容易混淆的地方,下面是我的看法:
1. 是否同意授权....项: 勾选 同意. 理由:业委会是多数业主投票选出的,没有特别动议罢免就自然代表小区业主行使管理的权力,当确属小区利益受到损害且无法协调时可以也应该依法行事.虽说本款项看似多余,本着进一步调查全体业主的民意到也未尝不可.
2. 是否同意续聘....项: 本欲进行选择,可突然看到了第3项,对另行公开招标中的"另行"感觉不妥,同时,紧跟着的"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就比较的不解,"新的"就意味着没有天健的资格或者就意味着即或你来投标也白搭!那样,这第2项选任何结果都直接影射了第3项的选择,要么合逻辑就随着选票制定人的意思走了,要么就是选择矛盾:比如,2.选弃权而3.选同意,其结果和2.选不同意3.选同意是一样的!
3.该项内容应该为:是否同意进行公开招标,选聘合适的物业公司. 理由:不具排他性和个体偏见,符合正常程序和体现公正
4.是否同意....项:不好选,里面的"授权"具有画蛇添足之感,"续聘"续的是谁和前面又有矛盾之处.
成年人且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拟订需要大家集体力量签署的正式选票内容,要充分征询大家的意见,全面公正准确合理地把你们需要大家郑重表决的事项字斟句酌严谨地表达出来是你们对待这个决定的态度和信心,也充分体现了大度无私成熟可信的人格,不能意气用事.
老实说,我同意采取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引进竞争机制,在前面我给出的建议只是对目前小区设备状况没有太多了解表示出的担忧.但看了这样的表决票款项我心里升起一股凉气!
请你们慎重,抱歉我这一票废了!
fjjygsjhxj 发表于 2010-10-11 22: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你就不对了。
我是我 发表于 2010-10-11 22: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愚弄业主,玩文字游戏。选举票是他们制作的,用这下三烂的手段来忽悠我们业主,心虚的表现,可耻可悲。
我是我 发表于 2010-10-11 22: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愚弄业主,玩文字游戏。选举票是他们制作的,用这下三烂的手段来忽悠我们业主,心虚的表现,可耻可悲。
456789 发表于 2010-10-11 22: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矫情!唧唧歪歪的,不像个男的。还抱歉,废票了!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也干得出来,服了你了!
456789 发表于 2010-10-11 22: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我”是物业的托,应该去死!
康妮 发表于 2010-10-11 22: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康妮 于 2010-10-11 22:44 编辑

老刘,  你这就太轻率了.

之前业委会的会是公开请业主去参加的, 但是去的人不多, 业委会的人也太书生气了,  坚持要写得很正规, 参考了很多资料, 才这样的.

我也觉得太复杂, 但是, 一票的作用很大, 值得你问一问, 想一想才投的, 8年中, 你投过几票? 你本应有权, 但之前的人不给你啊.

我记得两三年前我投续聘物业时就很简单, 结果, 他们也就很简单对付我们几年.  

我相信认真的人做认真的事.

那些随口答应的, 你倒要注意有什么真正保障没有.
TIGER 发表于 2010-10-11 22: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误会了,后面三条议题是政府文本要求的,不是我们业委会制定的,一旦进去这个程序,后面那三条议题都必须完全按照政府提供的文本来做,不可修改调整。这个选票也是给社区工作站和司法所看过并通过的。
TIGER 发表于 2010-10-11 23: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选择弃权,但是别放弃投票,不要让他成为废票。谢谢!
拳头 发表于 2010-10-12 00: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如果你是业主,我尊重你的选择;
如果你是物业的托,我不说什么,但是我想说什么,你懂的...
 楼主| 老刘 发表于 2010-10-12 11: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后三条是政府的文本,那政府才真是物业的托!
不过也无奈,政府现行的举措就是这样的嘛.
无语!
TIGER 发表于 2010-10-12 11: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三条,业委会一个字都不能改的。
忍刀 发表于 2010-10-12 1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看不懂所选项目。假设同意2,下面3、4又不好选了。
数码老黄 发表于 2010-10-12 13: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业委会委员,各位业主,大家好!
刚收到由社区工作站同志下发的正式表决票,可能是以前没有特别留意的原因 ...
老刘 发表于 2010-10-11 21:37



    本来我们设计也是跟你想的一样,但工作站和司法所都建议照政府文本。
青菜豆腐 发表于 2010-10-13 15: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要脸,这个,我是我,怎么这么喜欢当托,干这种下三滥的事!
支持业主委员会!!!!!
大黑鱼 发表于 2010-10-13 15: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为了所有业主利益最大化,只需要投票:授权业委会

所有业主都会受益的投票授权为什么有人反对?
是部分业主已经得到的个人利益比平均利益更大?!还是拒绝有更好的服务?!

各位业主再想清楚一下吧。

我为什么热心?  首先我是业主我做主, 其次还有一点正义感, 看不得小人作怪.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14 09: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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